发表时间:2020-10-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7-202009-2720401-0006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视频结构化建设(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115.87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1
项目内容: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视频结构化建设(二期)项目
数量:1项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1,158,75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完成本项目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使用。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1.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系统安装调试。 2.试运行30天,进行系统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 2)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经由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再提供总公司授权资料),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含其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市级或以上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非广东省内的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资格证,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内的公安技防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9日 至 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415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应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操作详情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
地址:东莞市横沥镇
联系方式:何先生 0769-8373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9-2868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