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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21-07-14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1年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1日
  2021年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数字福州“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的通知》(榕委〔2021〕1号)要求,推动数字福州国际品牌项目建设,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以“数字应用第一城”作为奋斗目标,以建设“数字中国示范城市”作为落脚点,助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
  一、办好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1.高标准办好峰会。优化办会机制,创新办会形式,探索市场化办会。提升会务服务系统,开发峰会大数据动态监测服务平台。深化“云上峰会”平台建设,举办2021数字中国创新大赛,多赛道并行打造高端赛事。〔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电子信息集团〕
  2.扩大峰会平台溢出效应。持续推动峰会项目成果转化。吸引一批央企、国企等重点企业参会,充分利用峰会平台进行产业对接、精准招商,引进一批数字经济好项目、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投促局)、市大数据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电子信息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3.优化提升网络和数据中心能级。持续打造高质量5G精品网络,新建5G基站6000个以上。扩大千兆光纤覆盖范围,深化农村光纤和4G网络覆盖。推进IPV6规模全面部署。争取落地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东南枢纽节点,发挥健康医疗、国土资源等大数据国家试点优势,加快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贝瑞和康基因大数据中心等行业大数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通管办、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通信运营商,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试点建设。围绕“新基建+新城建”双轮驱动,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在城市建设、城市综合治理、地下管线管理等领域建设一批融合示范应用。以城市CIM平台为基础,汇集地上地下空间数据和动态信息,拓展智慧水系、智慧社区、智能建造、城市体检等“CIM+”示范场景应用。建设“一网统管”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提升联排联调、水系可视化等水系调度工程智慧能级。积极部署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开展5G车联网示范应用,推动车路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委、市联排联调中心、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委、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福州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推动工业园区数字化改造。打通5G和千兆光纤进工业园区高速通道,鼓励运营商在园区布设算力网络和边缘计算节点,支持构筑园区宽带网络资费洼地。推动工业园区打造数字化管理平台,服务入驻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园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办事不出园区。开展数字园区建设,鼓励园区企业开放生产制造场景和数据,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渗透、融合和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通管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各通信运营商,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强化创新基础设施支撑。加快推进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福建鲲鹏产业生态创新中心、联通东南研究院、马尾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百度智能云AI实验室、北京大学智能空间(福州)创新实验室等产学研用平台建设。建设10个以上数字经济领域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
  7.强化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深化政务外网横向接入网建设,增强数据流量和视频流量“一网双平面”承载能力。持续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扩容升级政务云平台,不断完善时空信息、可信数字身份、人脸识别、区块链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城市服务“一网通办”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8.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跨市通办、跨省同办”。依托区块链和数据共享等技术手段,全面提升电子证照、可信文件应用,推动政务服务“马上就办”。建设“智慧办”支撑服务平台,实现“受理零窗口、审查零人工、领证零上门”,打造“智慧审批”新模式。深化“互联网+监管”,提升政务服务监管水平。兼顾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需求,完善政务服务适老适残功能。〔责任单位: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9.提速城市大脑建设。启动数字福州孪生城建设,建设数字福州运营指挥中心,夯实城市大脑数字底座,持续强化城市大脑共性支撑能力,全面提升数据、技术和业务的融合创新发展能力,推动城市管理“一网统管”。推进城市各行业、各部门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分析挖掘和融合应用,赋能政务应用、城市管理、社区治理、交通治堵、公共安全等智能场景创新应用。支持各县(市)区依托城市大脑,分层分级建设区域中枢。〔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平台,强化预测预警、风险分析、指挥调度、综合考评及个性化功能拓展应用。深化“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推进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建成3个智慧社区试点。〔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11.推动e福州能级提升。围绕市民高频应用领域持续拓展“一码通行”场景,推动“福码”应用向社区(村)延伸,配套新增150台e福州便民自助终端机,加强e福州运营推广,力争平台注册用户数达900万以上,交易笔数突破1.8亿次。〔责任单位: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12.打造12345“城市总客服”品牌。推进12345热线整合,完善平台诉求监督机制,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加快12345平台升级改造,实现全媒体接入受理,提升批转准确率和效率。提升数据分析智能化水平,辅助精准研判社情民意,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责任单位: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13.拓展“信易+”应用场景。进一步挖掘、创新信用数据应用,持续提升信用“茉莉分”含金量。鼓励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充分利用信用数据模型拓展“信易+”场景,重点推动金融、疫情防控、家政、医保等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金融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局〕
  14.深化可信数字身份应用。依托CTID可信数字身份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可信数字身份网证二维码的身份通行,打造可信数字身份应用示范领先城市。深化可信数字身份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创新实施“网证+通行、治理、文旅、住宿”等一批应用示范场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委、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15.推动数字化公共服务普惠应用。完善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数字化建设,积极对接八闽健康码,加快在重点场所推广应用。以世界遗产大会为契机,创新古厝保护方式,建设“福州古厝”数字博物馆。深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实践,建设一批数字校园,积极推进“数字福州大学(大学城云大学)”建设,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推进三坊七巷、上下杭、鼓岭、于山、马尾船政等“智慧景区”建设,推广智慧停车、数字出行、数字物流、数字商贸、数字广电、数字家政等新业态新模式,提高福州城市数字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
  四、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16.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建设,实施数字经济园区提升行动,培育东湖数字小镇、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等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5个以上,打造软件产业“一园多区”模式,发展壮大显示、光电芯片、物联网、大数据、软件信息等产业基地,推动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进一步扩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7.培育数字经济新兴领域。提升东南大数据产业园产业能级,进一步发挥“数字福建”两朵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国家级大数据资源汇聚。打造一批5G商用示范项目,丰富5G商用应用场景。加快普及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推广5个以上“AI+产业”创新成果。建立数字内容创新孵化器,在长乐、仓山等地建设一批网络直播视听产业基地。培育发展卫星产业,实施海丝空间信息港工程,推进国家地球空间信息福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基于北斗卫星的应用研发和推广,建设海联网基地和海洋卫星产业园。加快构建鲲鹏产业生态,积极推动鲲鹏计算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海峡星云智能制造基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8.争创国家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积极申报“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布局特色区块链产业集群。推进福建省区块链主干网建设,出台区块链三年行动计划,在政务服务、健康医疗、金融科技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建设区块链示范应用高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19.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在纺织化纤、机械制造、冶金建材等主导产业,集中发展智能制造。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国有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100项以上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工业互联网,争取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福建分中心落地,深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推动45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打造高意科技、星网锐捷、经纬新纤等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电子信息集团〕
  20.加速建设数字乡村。推进农产品“互联网+”出村进城工程,强化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10%以上。发展数字农业,新建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示范点)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21.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互联网+社会服务”行动,培育新型消费载体,打造东街口、东二环泰禾等一批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加快实体零售转型升级,推动传统零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发展5G+直播产业。打造数字生活新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实施线下商业“上云上平台”,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众包众创、个性化定制等数字化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2.推动“数字丝路”建设。加快福州“数字丝路”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提升福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水平。推进智慧海洋建设,打造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一带一路”视听产业基地等数字海丝品牌。加快建设网龙数字教育小镇,孵化50家以上数字教育企业。推动华人华侨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长乐工业互联网试点,新增企业“上云上平台”120家以上,累计上云企业数达300家以上。推进机场智能化升级,围绕丝路海港城建设,打造“5G+智慧港口”。推动京东“亚洲一号”、菜鸟网络中国智能骨干网等智能仓储基地和纵腾跨境电商海外仓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福州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海渔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长乐区政府、福清市政府、连江县政府〕
  23.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抓项目促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实施一批标杆性、示范性数字经济项目,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超86个、总投资达86亿元以上,建成项目超26个,总投资达26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提升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水平
  24.持续创新大数据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出台《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应用管理、数据质量保障等创新机制。继续落实首席数据官制度,推动市级、县(市)区100%覆盖。〔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
  25.探索数据开发利用新模式。加强公共数据汇聚治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探索数据资源有序流通新模式,加快推动海事大数据中心落地,推进快递大数据运营开发利用,完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创新基地建设,推进政企数据共享互通试点示范建设,开展3个以上数据融合创新应用试点。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据资产运营中心建设,结合各类数据融合应用场景、数据需求,研究准入机制、数据标准、安全规范、评估机制等。〔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26.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试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全市211家医疗机构健康医疗数据汇聚工作,争取新增入库数据超50亿条。不断创新“榕医通”、区域互联网医院等“互联网+医疗”应用,打造全国肝病和肝癌大数据、骨科大数据平台等专科大数据高地。推动中电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生态联盟发展,新增生态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委〕
  六、强化实施保障
  27.加强组织协调。依托数字福州国际品牌项目指挥部,全方位引领数字福州建设。坚持指挥部例会制度,加强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强化信息化干部队伍建设,将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信息化能力建设纳入数字福州绩效考核,充分利用抓促平台,层层压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实行一月一更新,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8.强化顶层设计。高站位编制《数字福州“十四五”发展规划》,各级各部门同步推进区域及行业信息化、数字化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开展大学城数字化规划编制工作。修订《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片区相关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
  29.强化要素保障。做大做强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成立福州数字应用产业联盟,遴选公布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瞪羚”创新企业名单,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吸引资金聚集,发挥朱紫坊基金港等平台作用,强化投融资对接,带动产业提升。加强干部信息化培训,强化培养和引进科研团队和高层次人才。支持滨海新城、大学城建设科创基础设施集聚体。〔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人社局、市金融监管局〕
  30.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强化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提高信息安全事件动态预警、响应、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


文章分类: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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